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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0-5-25 9:45:22

 

宁公法字[2009]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预防事故 发生,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的管理
(一)本市市区(含主城区、新区、撤县改区区域 等)、开发区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政监督站)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 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报送市政监督站。
(二)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条件检查情况(附件1、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不满足的,工程不得开工。
(三)市政监督站应当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条件资料进行复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工程在整改期内不得施工。
(四)工程开工后,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 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现场硬件设施条件;
2、分包行为的合法性;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4、文明工地创建方案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5、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
6、人员资格、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 育;
7、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配置;
8、进场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登记与 维修;
9、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10、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11、现场公示、警示标志设置;
12、根据施工条件、进度变化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3、临时用电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的设置;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5、其他应当动态监管的内容。
(五)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纠正现场违法违规 和违章作业行为;对降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当责令暂停施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应当及时报市政监督站。
(六)对下列国家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周报制度(附件4):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市政监督站对项目周报信息实施分类管理,采取网 上或现场抽查方式实施监管。
二、加强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
(一)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 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编制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内容应当包括:
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工 程开竣工日期;
2、现场项目部基本情况。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网络以 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姓名、证书编号等;
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联络的方式方法,各部 门、岗位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与协调;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事故救援单位。包括工程所在区(县)医疗救护 中心、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安全事故报告的方式、程序、时限和内容。
(三)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 况,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见证。演练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包括相关图片、音像资料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其主要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五)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须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须于1小时内向市政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 门报告;施工企业及现场项目部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政监督站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和应 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抽查。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责令整改或暂停施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略):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检查 表(施工单位)》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检查 表(监理单位)》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检查 表(建设单位)》
4、《工程施工安全信息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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